第158章 刑部聚议大明律 半碗绿豆面
不了尾。这几年送到刑部的徒流案件,至少有四成需要发回重审。案件本身有些不复杂,但是卷宗里根本找不到判案依据。发回去县里补,县里补不上来,案子就拖在那里。”
李志登沉默了一会儿:“这个问题已经积重难返,你们觉得,要从哪开始改?”
张守约说:“下官以为,不能从律例开始改。律例改了,县官看不懂还是没有用。下官建议——先从顺天府开始,选一批近三年的典型案例,由刑部派人到各县收集案卷、审核判语,把有代表性的案子汇编成册,加上刑部的批注,刊印下发。让县官知道——同样的案子,刑部的意见是什么。”
赵文翰想了想,说:“另外一个办法——在顺天府试点‘审、判分离’。县官只管审案,判案由府通判复核。县官不用再自己写判语,通判根据律例做出判决。这样县官的负担轻了,判决的质量也高了。”
刘承嗣说:“审、判分离倒是个路子。宋朝就有‘鞠谳分司’的制度——审案和判案分开,各有专人负责。但宋朝是在州县一级就分离的。咱们先在府一级做,县官只管审,府通判管判,步子小一点,稳一些。”
李志登听完,把几个人说的要点逐一记在纸上。他放下笔:“审判分离、判例集、律例梳理——三件事,你们觉得哪件最急?”
张守约先开口:“最急的是判例。律例梳理没有一两年做不完,审判分离也要时间试点。但判例集只要有人去各县收集案卷,三个月就能编出第一本。县官拿到判例集,遇到类似的案子就有参照了。”
李志登点了点头:“那就先从判例集开始。刘郎中,你从刑部挑几个人,先到顺天府各县走一趟,把近三年的典型案例收集上来。赵主事,你起草一份文稿,说明判例集的目的和用法。张守约,你牵头负责编撰。”
三个人领了差事,陆续退了出去。西厅里只剩下李志登一个人。他重新拿起周继祖的那份报告又看了一遍,看到最后那段话——“此非大兴一县之弊”。
他站了一会儿,没有回头,说了一句:“把这本册子递进内阁,等皇上看了再说。”他身后有人应了一声,捧着那份条陈走了。